月中桂(月中桂是什么意思)

二十五日晴。上午往师大讲。午后在月中桂买上海竞马采票一张,十一元。往北大讲。下午从齐寿山借泉百。收去年四月分奉泉卅……摘自鲁迅日记

1924年4月25日,这一天,鲁迅早上在北师大授课,中午在月中桂购买了一张上海竞马彩票,第二天,还把这张彩票附在了给三弟的信中,寄到了上海,想来是让三弟帮自己关注开奖结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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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不是日记中的透露,我们还不知道,原来鲁迅先生也曾在繁忙的讲学中间,会购买彩票作为调剂。这样的鲁迅先生,是我们在课本和文章里所读不到的。

其实这条短短的日记信息量很大,让我们看到了鲁迅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阔绰多金。至少反映出鲁迅经济生活的三个方面:

1.鲁迅先生授课奔忙十分辛苦。他上午在北师大,下午就去北大讲学。当时他还担任有教育部的正职,又已经成为文坛翘楚,发表了《狂人日记》《孔乙己》《故乡》等名篇,轰动文坛。授课、写文章、作公务员……放在现在可以说是妥妥的斜杠青年和时间管理达人了。先生那句“哪里有天才,我只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的。”诚不欺我。

2.即便如此,鲁迅还是需要借钱。按照我们对于民国教授的印象,这应该是一个收入不错的群体,至少比当时的劳苦大众要好上不知多少倍。即便如此,鲁迅在当天下午还是找到齐寿山去借款100元。

3.他收到了1年前的薪俸30元。这里的薪俸是指他在教育部的职位薪水,去年同期的薪水今年才发,可见当时教育部的薪俸拖欠之一斑。

“体制内”+顶流作家+意见领袖KOLbuff叠满也会拮据么?

从常识来推断,像鲁迅这样的高收入阶层,加上民国时期已获得的名望和地位,收入来源应是很多元的,按照现在的话来讲,“睡后收入”也应该不菲,即便是遭遇教育部的拖欠,也还不至于拮据。

其实这要看跟谁去比。在收入差距巨大的民国,比起一辈子也攒不下几个大洋的底层人民,鲁迅就是妥妥的“富豪”。但当我们阅读鲁迅日记,为什么还有一种先生过得很清贫甚至拮据的感觉呢?原因是多重的。

首先是教育部的薪水拖欠问题。北京政府中后期的财政状况时,可以用“捉襟见肘,度日如年”来形容。中央政府的财政是如此状况,由国家拨款维持的公教部门发不出工资,就是很“合情合理”的事儿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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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且我们还可以在鲁迅其他日期中看到,即便是补发,有时候也不能足额,有时只能收到半俸,有的时候是强制认购的公债券。

“午后收本月俸银一百七十元,其公债七十元仍未发。”

其次是民国版权法并不注重对作家权益的保护,翻译盗印严重,另外稿费也并不如想象中丰厚。譬如《新青年》杂志,在开刊不久,发行量上升的情况下,就登出了取消稿酬的启事,只有轮值编辑可以从群益出版社的老板那里拿到200元编辑费。

这是为什么呢?是为了一旦不取消稿酬,就会被“革命是假,捞钱是真”的流言所困扰。当时没有现代的版权观念和维护著作权人正当权益的社会法律环境,直把金钱、版税和高飞同新文学、革命文学对立起来。所以鲁迅在新青年发表的诸多名篇,应该是不拿稿费的。

《新青年杂志》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引领者,取消稿酬先例一开,其他刊物如《新潮》《每周评论》等都争相仿效,这也使许多新文学作家的陷入了经济上十分窘迫的地位。

月中桂(月中桂是什么意思)

当然,像鲁迅这样的文坛领袖,除开新青年,也有许多其他的发表渠道,更有兼教活动,总体收入也总还是不错的。但当时这种把稿酬版税与新闻学、革命文学对立起来的风气,着实是对进步作家、新晋作家合法获得收入造成了一定的障碍。

应该说,民国时期的《著作权法》对于著作权人的创作活动,多是践踏和禁锢,而非保护和激励。当时的盗版和翻印活动也十分猖獗。

1932年,上海新文艺书店出版鲁迅译的《一个秋夜》,实际上这本书剽窃的是朝花社出版的《近代世界短篇小说集》,把原书里的9篇小说删去,还把不是鲁迅译的作品署上鲁迅的名字,以此欺骗读者。

还有各种翻印本、盗选本充斥市场,质量低劣,甚至瞎编乱造,只靠“走量”来牟利创收,自然也不会向作者支付稿酬。事实上,20世纪二三十年代,能够单靠著作来谋生的作家人数很少,即使是成名成家的,也很难获得稳定收入,也难怪鲁迅要做“斜杠青年”,身兼多职了。

鲁迅先生在1936年给曹靖华的信中这样写道:翻印的一批人,现在已给我生活上的影响;这里又有一批人,是印“选本”的,选三四回,便将我的创作都选在他那边出售了。不过,现在影响还小,再下去,就得另想生活法。

可见当时的盗版翻印对鲁迅生活和收入的影响之甚。

再次,两次京城购房,家庭花销巨大。五四运动之后,鲁迅有了在北京购置房产的想法,几经相看,看中了在西直门内的八道湾胡同。这个四合院十分宽敞,有20多间房,也适合弟弟的孩子们奔跑嬉闹。这次购房是鲁迅又跑去银行申请了为期三个月的短期贷款,贷出来500银元,又把绍兴老宅卖掉,才凑齐了房款。

鲁迅把一大家子人都“装”进了新买的四合院,日常开支也由他来承担。且从周氏兄弟卖掉祖宅的行为来看,也是想要把这个大家族整体移到北京来,从此再也不分开的意思。

但“相见好,同住难”,鲁迅的薪俸虽高,但要维持一大家子的所有开销,也并不是一件轻松事。家庭矛盾很快显露。周作人给鲁迅手书一封绝交信,兄弟两个自此交恶。

鲁迅先生:

我昨天才知道,但过去的事不必再说了,我不是基督徒,却幸而能担负得起,也不想责谁,大家都是可怜的人。我以前的蔷薇的梦,原来都是虚幻,现在所见的,或许才是真的人生。我想订正我的思想,重新入新的生活,以后请不要到后边的院子里来,没有别的话,愿你安心、自重。

七月十八日,作人。

鲁迅一句“凡归我负责的人,全随我走。”之后便搬离了八道湾。1923年,鲁迅花800大洋买下了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的一处四合院(也就是今天北京鲁迅博物馆的前身)。这次买房的钱还是找朋友们借的,仰赖两位好友许寿裳和齐宗颐伸出援手,鲁迅才在北京买下第二套房。这些债务后来拖了好几年才还清。

在大约5年之内的时间里,鲁迅2次在北京购置房产。不管在哪个时代,置产都是一笔大开销。就算他是高薪人群,其收入也有扛不住的时候。

1924年4月,北京的一个午后,鲁迅先生去买了一张竞马彩票。也许就和你我诸君偶尔去购买盲盒一样,想要在为稻粱生计的奔忙之中,寻求一些小确幸和小惊喜罢。

鲁迅曾在《娜拉走后怎样》一文中专门提到:“钱这个字很难听,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嘲笑。但我觉得,钱——高雅的说吧,就是经济,是最要紧的了。”

这背后,不知有几多个人际遇和感慨在其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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