京族服饰(京族服饰图片)

京族(中国标准罗马字母:Gin,越南语:ng??iKinh/?京,或称京人),也称为越族(越南语:ng??iVi?t/?越),民族语言为京语,由于语言因素复杂,语言学家难以确定其语言属系。京族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,主要聚居在东兴市江平镇的澫尾、山心、巫头三个海岛上,三岛素有“京族三岛”之称。京族是越南的主体民族,占越南总人口的86%。

京族是由古骆越部落发展而来。京族的祖先大约在公元16世纪初陆续由越南涂山等地迁移来华,最先居住在巫山岛和江平镇附近的寨头村,后来才逐渐向澫尾、山心、潭吉等地发展。京族为越南的主体民族,曾称为“越南人”或“安南人”,瑶族称他们为“交趾人”。在澫尾村的乡约中,有“先祖父洪顺三年(1511年,明武宗正德六年)从涂山漂流到此,立居乡邑”的记载。此外,据京族人口较多的刘、阮二姓追述,他们的祖先原来居住在越南吉婆,后迁至越南涂山沿海,以打渔为生。有一次,他们在北海湾追捕鱼群时来到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的巫头岛,见这里荒无人烟,又有较好的渔场,便定居下来,至今约有16-17代人。若以每代人25年计算,至少也有约500年的历史,这与乡约中所记载的相符。

京族在迁到江平地区之前,已处于封建社会发展阶段。迁来之后,在京、汉两族地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下,渔、农业生产长期得不到发展。在红坎村“哈亭”(唱歌的地方)的碑文上,就有“官事重役,不堪其苦”,“人民饥馑”等记载,反映了京族劳动人民过去悲惨生活的景况。

>京族服饰(京族服饰图片)

新中国成立前,京族地区阶级分化非常明显。京族主要从事浅海捕捞的渔业,兼营农业、盐业。地主、富农和渔业资本家占有大量的渔、农业生产资料。澫尾、巫头、山心、潭吉的地主、富农、渔业资本家占4村总户数的2.93%,他们占有4村渔箔的23.87%,每人平均占有数为贫苦渔民的7.54倍;拥有4村渔船总数的28.94%;占有4村耕地的35.09%,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数为贫农的11.73倍。地主通过出租渔具、箔地、渔区、耕地,进行剥削。有的地主为了榨取渔民更多的血汗,往往将同一箔地租给十多户贫苦渔民,每户用期两年,一直排到数十年以后,而箔地地租需在立约时交清,贫苦渔民要等待一二十年才轮到使用那块箔地,人们称之为“租空地”。高利贷的剥削也很严重,渔民往往因一笔小小的债务,弄得倾家荡产。

地主和贫苦渔民之间,还存在一种类似雇工剥削的“寄赖”关系。没有箔地或虽租有箔地但未轮到自己使用的贫苦渔民,替地主经营的渔箔捕鱼,在自己家里吃饭,没有工资,只分得捕获量的10%。这种“寄赖”关系也存在于富裕渔民和贫苦渔民之间。农业上的地租剥削也很严重,租率一般占产量的50%。农民(渔民)除了交纳实物地租以外,还要给地主负担种种劳役,平均每个佃户每年要给地主砍柴约40天,平日还要给地主修房屋、围猪圈,逢“红白大事”还要出杂工。

过去京族内部有名叫“翁村”的组织。“翁村”含有村长的意思,由老人担任,负责监督执行村约,处理村内事宜,筹办“唱哈”,主持祭祀等。“翁村”下设“文祀”一人,“翁管”若干人。“文祀”负责协助村长处理日常事务,“唱哈”时担任司仪,管理文书帐目,保管村财产等。“翁管”负责管理山林和执行山林村约。“翁村”的村约第一条就规定:村民必须交纳租税,服兵役,违者受罚。村约曾是反动政府统治剥削人民的工具。“翁村”等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又是伪保、甲长,是国民党政权的基层统治人物。

1952年,在京族三岛上成立了澫尾、山心、巫头三个民族乡。1958年5月1日,在京族民族乡和附近的十万山壮族瑶族自治区(县辖区)的基础上,联合建立了东兴各族自治县。1956年,东兴各族自治县由广东省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,1978年12月25日改称防城各族自治县。1992年9月,东兴开发区成立;1993年5月,撤消防城各族自治县和防城港区,设立地级市——防城港市,京族三岛就隶属于防城港市东兴经济开发区;1996年4月,设立东兴市(县级),以防城港市防城区的东兴、江平、马路3个镇的行政区域为东兴市的行政区域。从此,京族三岛就隶属于防城港市东兴市江平镇。

京族的宗教信仰为多神教,兼信道教、佛教,也有部分人信天主教。

“京族三岛”最大的庙宇是灵光禅寺,寺内的铜钟铸于1787年,内奉观世音菩萨。

此外,也还有三婆庙(内奉观世音,妇女多到此求子)、优婆庙(内奉汉伏波将军马援)。

京族在饮食习俗上以大米为主食,红薯、芋头为杂食,喜食鱼、虾、蟹、鱼汁及糯米制品。妇女爱嚼槟榔。京族人最爱吃、最会烹饪的是鱼虾。

京族渔家平时以小鱼腌制的一种调味汁,叫“鲶汁”,是京族地区独特的产品之一。鱼汁是京族传统的调味品,其做法是:先将小鱼洗净,放进大缸或木桶里,分层加盐,压实加盖封好。几个月后,小鱼便会逐渐溶解,分泌出一种红色汁液,即鱼汁。头道过滤后的鱼汁呈油状,香味浓郁,味道甘醇;第二次过滤后的鱼汁称二漏,色味稍差;第三次过滤后则取出鱼骨残渣,作为饮料或肥料。鱼汁既可调味,也可佐餐下饭。另外,京族男女爱吃一种香脆爽口的圆糍粑——“风吹饼”。“风吹饼”是用大米磨粉蒸熟,撒上芝麻风干,然后放在炭火上烤制而成。京族人家普遍喜吃糖食,喜欢用糯米糖粥来招待客人。

京族男性穿的是无领、无扣的袒胸上衣。腰间还束以一条或二条彩色腰带;有的束至五六条之多,并以腰带的多少来显示自己的富裕或能干。由于其衫长过膝,衫叉的裂旗又开得很长,所以平时就把两边的衣服撩起,打成球结,置于腹部。男衫的颜色用浅青、淡蓝或浅棕三种。裤子惯穿黑色,既宽又长;其裤裆尤长,几乎是裤长的2/3。

青年女性穿的通常是白、青或草绿色的上衣,裤多为黑色或褐色。中年妇女喜穿青色或浅绿色上衣配以黑裤。老年妇女多穿棕色衣或黑衣黑裤,其裤的宽阔度与男性无异,乍一看就似飘动的长裙。女性的上衣与男性相反,很短,衫脚仅至腰间而不及臀部,故有“长不及臀”之说。其衣无领而开襟,袒胸处则遮以一块绣有图案的菱形小布。这种菱形小布通常称“遮胸”,又俗称“胸掩”,是妇女常用的装饰品之一。京族妇女离村外出、赶圩入市或探亲访友,还要加穿一件旗袍似的下摆较宽的矮领窄袖袒胸长衫,戴一顶黑色或棕色的圆顶礼帽(俗称“头箍”)。

京族的民族节日主要有“哈节”、“春节”、“中元”、“食新米节”等。“哈节”是京族岁时习俗中隆重的民族节日,举办祀神、祭祖、文娱和乡饮四项重要活动。“哈节”的日期各地有所不同。澫尾、巫头两岛在农历六月初十,山心岛在八月初十,红坎村在正月十五。

“哈节”在“哈亭”中举行,各地都建筑有“哈亭”。各村“哈亭”,选用上等木料,结构牢固,有独特的民族形式。屋顶的屋脊正中塑有双龙戏珠的喜庆形象装饰。哈亭内分左、右偏殿和正殿;正殿上设有京家人信奉的诸神神座。殿内的柱上都雕写着具有民族习俗特色的楹联或诗词。

整个节日活动过程,大体分为如下四部分:

迎神:在“唱哈”前一天,集队举旗擎伞抬着神座到海边,遥遥迎神,把神迎进哈亭。

祭神:祭神的具体时间为节日当天的下午3点钟左右,祭神时读祭文。

入席、听哈:祭神毕,入席饮宴与听哈,称为“坐蒙”(又称“哈宴”)。每席6至8人。酒肴除少数由“哈头”供应外,大部分由各家自备,每餐由入席人轮流出菜。边吃边听“哈妹”唱歌。妇女只捧菜上桌,不能坐席。妇女、儿童均在“哈亭”外边听歌。“唱哈”连续3天。

送神:“唱合”完毕就送走神灵,送神时必须念《送神词》。

京族在七月十五过中元节。节日这天早上煮糯饭和糯米糖粥供拜祖先,中午宰鸡杀鸭煮猪肉等供拜祖先,然后大家进餐饮酒。1949年以前,京族人家还要烧纸衣、纸鞋、纸箱、金银纸元宝祭奠祖先。

京族人在农历十月初十收了新谷,要祭田头公,酬谢他保佑禾苗丰收,这就是“食新米节”。十月初十日下午,各家煮新米饭供奉“田头公”和祖宗,然后全家吃新米饭。

婚姻

京族的家庭组织是父系家长制的小家庭,在澫尾、巫头、山心、潭吉、红坎等地平均每户不超过5人,只有个别家庭是三四代同堂的,多至全家十几个人。

过去,京族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。新中国成立前,京族一般不与外族通婚;同姓或五服不能通婚;严禁姑表通婚。京族中有部分群众信仰天主教,婚姻制度和仪式按天主教的教规进行,不再遵循族规了。

京族青年男女恋爱方式独具特色。他们以歌声来交流思想感情,以歌声来结识朋友,物色佳偶。过去,京族地区还有一种“对屐成亲”的特殊订亲习俗。即男方请媒人到女方求婚姻,由媒人任意拿男方穿的一只屐,再由女方家长任意拿出女儿的一只屐。如屐成一对(一左一右)亲事即成,否则就散。新中国成立后,这种婚俗已经改变,男女青年自由恋爱、登记结婚。

京族也有与渔业生活有关的禁忌,如在渔家做客,千万别说饭烧焦了,因为“焦’与“礁”同音,不吉利,渔民最怕触礁。

京族服饰(京族服饰图片)

在船上不要说“油”,把油称为“滑水”,因为“滑”有“顺当”、“顺溜”、“顺利”之意,而“油”与“游”同音,船破后人落水才要“游”。

移动器物要拿起来,不能推拖着移动,因为有“搁浅”之嫌。

0 条评论

目前没有人发表评论

发表评论
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